哥林多前书第七章(上)
录音摘要: 有关于婚姻的几个重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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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书第七章讨论问题:

一、本章头一句话和第五、六、八章开头的话有何不同?“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”可能是什么事?这事在此被提起有什么特殊意义?头一段落中有那些重点?

二、本章对于己经在婚姻中的家庭提出哪些可能状况?各当如何处理?

三、保罗对于不在婚约中的提出人哪些可能状况?各当如何处理?

四、保罗提说他个人意见时,有哪些原则做基础?

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答案:
一、本章头一句话和第五、六、八章开头的话有何不同?“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”可能是什么事?这事在此被提起有什么特殊意义?头一段落中有那些重点?
其余几章保罗在回信时(显然林前是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来信的回复),都明言是什么问题,此处可能因所问问题的性质而不愿直引原话,但从底下的内容可以清楚知道所问的原问题可能类似“夫妻行房是不是犯罪?应当怎样看待夫妻的房事?夫妻为此有所争执怎么办?”等。新约书信中论到夫妻关系的经文很多,按着顺序看这不单是所有有关经文的头一处,也是保罗所提出的头一件事。因此虽然人们对此常不便讨论,却可能是许多婚姻问题的病根之一。其重点包括:
1) 男不近女虽好却是神的恩赐,并不是每个人都领受的
2)一夫一妻,这个关系显然只存在于夫妻之间,而不是男女之间,不然就是淫乱。所以说“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”
3)用合宜之分彼此对待
4) 夫妻的事有“免淫乱”的目的,因此在对方的身子的主权上(是否行房)要彼此体恤,不然就是亏负对方:“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。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妻不可彼此亏负。”
5) 分房是暂时的,要两厢情愿为的是专心祷告:“除非两相情愿,暂时分房,为要专心祷告方可,以后仍要同房。”
6) 夫妻之间若在这事上有亏,撒旦必然在这件事上抓住机会作工:“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。”
7) 这些吩咐是恩典不是律法:“ 我说这话,原是准你们的,不是命你们的。”

二、本章对于己经在婚姻中的家庭提出哪些可能状况?各当如何处理?
1) 婚姻的大原则(主的吩咐):
a、妻子不可离开丈夫
b、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(或是仍同丈夫合好)
c、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

2) 有不信的配偶(保罗说、不是主说。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)
a、情愿同住就不要彼此分离: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愿和他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丈夫。
b、要知道婚姻信主的配偶与儿女成为圣洁:因为不信的丈夫,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。并且不信的妻子,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。(丈夫原文作弟兄)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。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。
c、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,就由他离去吧:无论是弟兄,是姐妹,遇着这样的事,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。

三、保罗对于不在婚约中的提出人哪些可能状况?各当如何处理?
1) 大方向(包括没有嫁娶的和寡妇):常像我就好。常守节更有福气。若自己禁止不住不如嫁娶。
2) 守寡的人:丈夫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、随意再嫁,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。
3)童身的人(未婚者):没有妻子缠着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 你若娶妻,并不是犯罪。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
4)父母可为女儿做主: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、不叫他出嫁更好。(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,女儿也过了年岁,事又当行,他就可随意办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倘若人心里坚定,没有不得己的事,并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。)

四、保罗提说他个人意见时,有哪些原则做基础?
1) 天国: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。7:26 因现今的艰难,据我看来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
2) 苦难:7:28 你若娶妻,并不是。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。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。
3)犯罪:....与其欲火攻心。....就可随意办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
4)服事:7:35 我说这话,是为你们的益处。不是要牢笼你们,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。
5)约: 丈夫活着的时候,妻子是被约束的(婚姻是个约)。
6)召:7:20 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,仍要守住这身分。
7)恩赐: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。但人不都有这独身的恩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