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第十章讨论问题: 一、这一章圣经您怎么分段?每段的重点为何?
二、从上一章结尾到这一章中,主启示了多少与门徒有关的身分?各有什么内涵与职责、讲究?
三、为什么只往以色列家、不往外邦去呢?
四、他们所传天国的福音与今天我们所传的有何异同?为什么传天国的福音与审判相提并论?
五、灵巧像蛇、驯良像鸽子,能举例说明吗?廿一节亲人为主而相残的事,还有三十四节所说的,为什么发生?真有其事吗?
六、这里所说的做见证和今天教会中的做见证有何不同?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,这样的经历你有过吗?
七、有那些“不要带”、“不要怕”是主吩咐门徒的?门徒的信心、胆子从何来?
八、“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。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”这话到底什么意思?
马太福音第十章答案: 一、这一章圣经您怎么分段?每段的重点为何? 1-15:门徒与工作 16-23:门徒与逼迫 24-33:门徒与主 34-39:门徒与呼召 40-42:门徒与应许
二、从上一章结尾到这一章中,主启示了多少与门徒有关的身分?各有什么内涵与职责、讲究? 1) 牧人:九36“ 他看见许多的人,就怜悯他们。因为他们困苦流离,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。”怜恤人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蒙怜恤。要能有主的心肠、主的眼睛看见又怜恤别人的困苦流离。牧人是担负羊群责任的人、按羊群的需要而服事。好牧人为羊舍命。 2) 工人:九37“于是对门徒说,要收的庄稼多,作工的人少。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,打发工人出去,收他的庄稼。”工人是去做牧人的工,又是去收庄稼的。工人的同伴总是少,庄稼是有主人的。受主人打发就要合主人心意、受主人管制。羊是主人的羊、庄稼是主人的庄稼。 3) 使徒:十1“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,给他们权柄,能赶逐污鬼,并医治各样的病症。这十二使徒的名,头一个叫西门....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。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,吩咐他们说,外邦人的路,你们不要走。撒玛利亚人的城,你们不要进。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。随走随传,说,天国近了。医治病人,叫死人复活,叫长大麻疯的洁净,把鬼赶出去。你们白白的得来,也要白白的舍去。”使徒是奉主人差派、为特定目的而去的工人与代表。主人点了名给他们一切的权柄,他们食衣住行一切都是主人负责(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),但他们食衣住行与权柄的使用也要守主人的规矩。所传信息是天国,所求的平安是为别人(但自己也必有平安)。 4) 见证人:十16 “我差你们去,如同羊进入狼群。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,驯良像鸽子。你们要防备人。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,也要在会堂鞭打你们。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,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,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。你们被交的时候,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。到那时候,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。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,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。弟兄要把弟兄,父亲要把儿子,送到死地。儿女要与父母为敌,害死他们。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,被众人恨恶,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”不是像我们今天的做见证,而是成为见证,在逼迫中成为圣灵的出口, 如同司提反一样。 5) 学生:十24 “学生不能高过先生”,就是门徒的另译。这里是为了加强主与我们师生的关系。我们本当学他的样式。而他是舍命的主。 6) 仆人:十24 “仆人不能高过主人”,是说我们与主间的主仆关系。这是历代众圣的基本共同身分,也是永世里的最重要身分。见启一1、廿二3。 7) 家人:十24“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,何况他的家人呢。”是主与我们的亲属关系。 8) 门徒:十37“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,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。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”主用这个身分来总结前面的七个身分。那些也可以说是门徒这个身分的真正内涵。 9) 先知:十41“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,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”。说到我们在永世神国里与历代先知一同坐席。 10) 义人:十41“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,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。”在永世里也与历代众圣一同称义。 11) 小子:十42 “无论何人,因为门徒的名,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,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人不能不得赏赐。”这是主对门徒的亲切称呼。如同约廿一5“耶稣就对他们说,小子,你们有吃的没有。他们回答说,没有。”
三、为什么只往以色列家、不往外邦去呢? 因为十架救恩还未成就,所以外邦人在天国之福中仍是无业无分的。详见以弗所书二章。
四、他们所传天国的福音与今天我们所传的有何异同?为什么传天国的福音与审判相提并论? 他们所传的是“天国近了”,并用神迹奇事来证实所传的,要求人悔改。当时还没有明认出耶稣是基督,对十架的救恩也完全不知。但福音与审判总是一体的两面,当神把恩典给你、你却不接受这赦罪的机会时,人必然落在审判之下。不过主的恩典其实大过这些,主复活之后福音在这些地方又被传过50多年。见使徒行传八4。
五、灵巧像蛇、驯良像鸽子,能举例说明吗?廿一节亲人为主而相残的事,还有三十四节所说的,为什么发生?真有其事吗? 主耶稣既交税,又说神的物归神、该撒的物归该撒,人总拿不到告他的把柄。文革时为信仰而亲人相残的事太多了,不是因为福音,而是因为世界与神为敌。也正是廿五节所说的“学生和先生一样,仆人和主人一样,也就罢了。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,何况他的家人呢。(别西卜是鬼王的名)”
六、这里所说的做见证和今天教会中的做见证有何不同?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,这样的经历你有过吗? 今天在教会里是自愿站在人前,讲述耶稣在我身上的作为。主所说的是被人交官、在人前成为圣灵的出口、显为主的见证人。
七、有那些“不要带”、“不要怕”是主吩咐门徒的?门徒的信心、胆子从何来? 衣食住行都不要带(9-12)。不要怕说(26-27)、不要怕杀(28-30)、不要怕认(31-33)。信心与胆量都不是特别的恩赐(不然主就不用这样吩咐他们了),而是出于对神的认识。比如明白了人杀身子不能杀灵魂,又对自己的救恩把握十足,自然能胜过恐惧。同时圣灵及时的帮助扶持都是主所应许的。
八、“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。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”这话到底什么意思? 背十字架是与主同死的意思,把“我己与主同死同埋”做为天天生活的根基,就是背着十字架。但背十字架还要加上“跟从我”,才有意义。基督徒里面照圣经的分析有三个生命,就是我的灵魂(是得救的爱神的)、我的肉体(是卖给罪的、仍满了邪情私欲、总与圣经的话为敌)、还有神所赐的圣灵(与圣经的话同作见证)。“为我”就是跟从主、照圣经的话跟从圣灵的意思。若要跟从主,那你必然要舍弃肉体的一切,就是这里所说的失丧生命与得着生命。若没有“为我(主)”的心,基督徒就会贫乏无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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