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第五章
录音摘要: 教会中如何对待淫乱的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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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书第五章讨论问题:

一、这件淫乱的事情显然是哥林多教会中最严重的一个案子,为什么保罗不在书信的一开头就提出来讲,而要摆在第五章才告诉他们应当如何处理呢?与我们今天有什么关系?

二、保罗在形容这件罪行的时候,他所用的话语有什么特色?他在这里责备的对象,指责的重点是什么?不是什么?保罗这样处理事情的目的何在?

三、从哥林多后书第二章看来,保罗所给的指示似乎与本章有矛盾之处,是保罗改变初衷后悔了吗?如果不是、怎么解释?在实行上我们今天是否应该越过前书里面这样“赶出教会”的指示,而直接使用后书二章七节所说的“倒不如赦免他,安慰他,免得他忧愁太过,甚至沉沦了。”呢?

四、本章的吩咐若与马太福音18章15-17节相对照,有没有矛盾之处?在实行上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?

五、在基督徒的见证生活上,第九节到第十三节给我们什么启示与建议?你可以从圣经中举出例子来辅助这些话吗?

六、就以上所讨论,请提出现存类似的教会问题来作为模拟讨论。我们应当在什么景况下,以什么立场,如何处理问题?对于一个悔改的或是不悔改的人,我们又当怎样对待他?

参考答案:
一、这件淫乱的事情显然是哥林多教会中最严重的一个案子,为什么保罗不在书信的一开头就提出来讲,而要摆在第五章才告诉他们应当如何处理呢?与我们今天有什么关系?
        在保罗回答问题之前,他一定要先清楚建立他是谁,以什么立场、什么职份来说话,而不只是提供一个合理或者可行的办法而已。我们今天在读他的书信时,也必需先决定,这是保罗当年对这个特殊教会的特殊情形的特殊答案呢?还是他以外邦人使徒的职分,对所有教会所传达的主的心意。这个答案显然是后者。所以保罗才花了前四章的篇幅,在告诉收信的人,以及将来读这封信的人:他是谁、他从神那里所得的职分是什么、他为什么写这封信、并且这封信是写给谁的。如果这个时候我们回去读第一章1-3节,就能够清清楚楚看出,他写信的顺序和目的了。

二、保罗在形容这件罪行的时候,他所用的话语有什么特色?他在这里责备的对象,指责的重点是什么?不是什么?保罗这样处理事情的目的何在?
        保罗在形容这个事件的时候,直接定义这件为“淫乱”的事。(没有说成是感情出轨、婚外情等)他指责的对象直接说是“在你们中间”。并且此时他并不是在说那一个犯罪的人如何如何,而是在说哥林多教会,对于有这样淫乱的事发生在教会中间,居然也不处理,也不哀痛,反而仍旧自高自大。
        保罗这样处理事情,他有两个并行的目的:
        第一,第五节“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”。从常情来讲,许多人以为这样子坚决的立场与严厉的话语,只会把人赶出教会去。但岂不知保罗的用意在十三节写得很清楚,“正是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”。我们常认为这样会所谓的绊倒人,不,实际上这个人已经绊倒了,保罗不要这里人继续在教会绊倒别人。并且当保罗这样做的时候,有非常清楚的信心。“这样,就能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”。我们要明白这背后的心意,首先不要去定保罗的处理方式为没有智慧、为无理。我们必须相信,这一位外邦教会的使徒、福音的职事、神奥秘事的管家,当他奉主的名来吩咐我们这样做的时候,他必有他的原因。你也最好把他的意见当成从主来的直接命令。
        第二,保罗这样处理的原因是,要保持教会的纯净。他说“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”一个服侍主的人所当注意的是:群羊的景况、全团的景况、田地的景况。为了维持教会的纯净,他继续说,不单这一个人需要被赶出去,“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、或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骂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,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。”像这样健康的教会风气,是服事主的人必需起来维护建立的首要工作。

三、从哥林多后书第二章看来,保罗所给的指示似乎与本章有矛盾之处,是保罗改变初衷后悔了吗?如果不是怎么解释?在实行上我们今天是否应该越过前书里面这样“赶出教会”的指示,而直接使用后书二章七节所说的“倒不如赦免他,安慰他,免得他忧愁太过,甚至沉沦了。”呢?
        站在教会的立场,保持教会全团的洁净,除去一切的旧酵,并且不容忍任何的旧酵留在新团中,是每一个服侍主的人的责任。也是在教会里面,不可移动的立场。可是一旦教会不容许旧酵的立场站稳了、同心了。那么就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所说,“你们赦免谁,我也赦免谁。”当教会顺从保罗的吩咐的时候,教会的见证得以保持,从个人的角度,就可以有许多赦免、挽回与安慰的工作,做在这个犯罪的个人身上,因此两者不相冲突。今天在实行上也是一样。教会纯正的风气必须被尽全力来维护,该教导的教导,教会对于不肯悔改,仍然在犯罪的人,绝对不能好像没有看见一样,容让他们继续在教会的生活与见证里面。但是一旦教会有了同心、坚定的立场,对于这些失迷的弟兄,仍然有许多挽回的工作需要做。

四、本章的吩咐若与马太福音18章15-17节相对照,有没有矛盾之处?在实行上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?
        马太福音这里所给的,绝对是我们在实行上所应当遵循的顺序。就是当一个弟兄,当他犯罪的时候,比如说那个收了继母的弟兄,旁边知道的人就必须尽快去指出他的错来。去的时候他可能听,他可能不听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,旧酵也不会混进教会来。若是不听,你就当继续处理下去。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去劝他、去挽回他。若是再不听就去告诉教会,若是连教会都不听,就看待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之所以对哥林多教会有这样的吩咐,那是因为那个收了继母的弟兄,当头一个弟兄知道的时候,没有去劝他。显然逐渐知道的人多了,却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。以至于连外地的保罗也有所风闻。到这个地步,教会再要处理的时候,就不得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,因此保罗在这里责备的重点才会摆在哥林多教会,而不只是那一个人。如果我们照着主在马太十八章所给我们的顺序,各尽其职来彼此劝戒,彼此勉励,彼此洗脚,那么一般来说并不需要等到事情如许严重,再采取这种“把那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”的决裂行动。因此这两段圣经非但不相矛盾,反而是相辅相成的。
        落在实际上讲,当我们看见我们的肢体,有犯罪行为的时候,一定要站出来劝戒他,也给他澄清的机会。这样如果有任何的旧酵,就不容易在我们的教会里存留。存留旧酵的结果必然是全团都发起来。看见今日各处教会中,容忍那样罪恶与污秽的景况,我们当晓得,在许多的风气上都有一个始作俑者。而那个责任不单是那个犯罪的弟兄要付,更是看见他犯罪、知道他犯罪的弟兄和教会没有尽自己当尽的本分。

五、在基督徒的见证生活上,第九节到第十三节给我们什么启示与建议?你可以从圣经中举出例子来辅助这些话吗?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一段里显然把人分成两种,一种是外人,或者是世界上的人,没有信主的人;另一种就是教内的,称为弟兄的。这里保罗给我们的指示显然是:“世上这些行淫乱的、贪婪的、勒索的、拜偶像的”我们仍然可以与他们有工作、生活上的来往,但是一旦是称为主名下的人,若是重新堕落到这样的罪里,我们就必须用我们不与他相交,甚至不与他同桌吃饭,来指出来提醒他们的罪。并且这样的弟兄若是不肯悔改,就被保罗直接称为恶人。圣经福音书中有很多清楚的榜样,因为主耶稣是被称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。他甚至与娼妓、税吏同桌吃饭,他要拯救他们,他不定罪他们。可是一旦他们信了主,跟随了主,主耶稣不但要求他们悔改,并且一步步带他们更进深地来承接这些彼此洗脚、彼此服侍的职分。

六、就以上所讨论,请提出现存类似的教会问题来作为模拟讨论。我们应当在什么景况下,以什么立场,如何处理问题?对于一个悔改的或是不悔改的人,我们又当怎样对待他?
        自由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