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第六章
录音摘要: 罪必不能做我们的主吗?受洗的功效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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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第六章讨论问题
一、“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、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请问保罗这头一个宣告,是说我们不可能仍在罪中活?还是不应该仍在罪中活?为什么?

二、这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段真理,从一至十四节,关乎罪是否仍然在我们身上作王的问题。可是从文意上很难把保罗的思路连贯起来,在保留原意的条件下,你能否把这段圣经写得更白话一些、让人更容易懂?

三、这一章中有那些是我们在悟性中需要“知道”或“晓得”的真理?不知道会怎样?你知道了吗?每一个知道或晓得各会引入什么行动?带来什么果效?在什么事情上需要用到信心?今天基督徒主要的误解在何处?

四、要经历到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”这个宝贵应许,人这头需有满足那些条件?献与归这两个动词有何异同?

五、第一节与第十五节的问题有何不同?保罗对这两题回答的重点又有何不同?

六、照这一章看,“成圣”之途是什么?人一信主就立即成圣了吗?成圣之钥是什么?

七、从“得救”这个观念来看,这一章所说的得救偏重在那方面?与前几章比起来有何不同?我们常听人判断某某人到底得救了没有,这个说法对吗?问题出在哪里?

八、下一章可能讲什么?

九、从三、四节的话来看,受洗对于我们有什么功效?与一般人(甚至许多基督徒)对受洗的见解有何不同?由此看来受洗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仪式、或是一道有功效的重要手续?圣经中有无其他任何手续,能为我们达成受洗的功效?


罗马书第六章答案
一、“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、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请问保罗这头一个宣告,是说我们不可能仍在罪中活?还是不应该仍在罪中活?为什么?
  重点应是在于不可能。这个问题是由上一章“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”引起。固然从神那边看,神的恩典是当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开始了,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,就为我们死了。因我们的过犯,也显出神的恩典真是格外浩大,无论你是在做罪人的时候、或是被称义之后,他的恩典都丰丰富富。但从人看,你只能在一个地位上,或是在过犯罪恶里与神隔绝,或是在称义里与神和好。人若是被称义就不在罪中、不被定罪了。而且这个地位又是不可能回头的,一个受了洗的人,既归入基督的死就必定归入基督的复活,就是已经从定罪进入称义、从死亡进入复活,就已经不在罪中了,既然如此,你怎可能仍在罪中活着呢?所以他说五3“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。”

二、这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段真理,从一至十四节,关乎罪是否仍然在我们身上作王的问题。可是从文意上很难把保罗的思路连贯起来,在保留原意的条件下,你能否把这段圣经写得更白话一些、让人更容易懂?
  照这样(三20)说,为什么我们不留在罪里、好让神的恩典显得更多呢?
  这是不可能的,对罪而言,我们既然死了,怎么留在里边呢?
  你难道不明白吗?一个人受洗归入基督,就是归入了基督的死。我们既归入了他的死,也就与他同埋葬了。这洗礼的目的与功效,原是叫我们能够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,就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
  我们既然(藉着洗礼)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当然在复活的形状上也就与他联合了。你得明白:已死的人就脱离了罪(你怎么还说:为什么不留在罪里呢?)。这洗礼既把我的旧人埋葬,就使罪不能再奴役我们、我们也不在罪里做奴隶了。从功效上来讲,我的旧人既与他同钉十字架,罪也就失去了得以奴役我、拘禁我的工具(就是我的罪身,这一点到第七章还会再解明)。
  既然知道自己已经与基督一同死了,在信心里就更应知道我们已经是与他一同复活的人(而不是留在罪里的死人)。你得明白:基督从死里复活,是一次性的工作,死不能再拘禁他了。他的死是一次性的、为了解决罪的问题,他的复活则使他来到神面前活着。同样的,你们对着罪也一次死了、完全脱离它了,如今在基督耶稣里活在神面前。这是你们对自己当有的看法。
  明白了以上所讲的这些,仅管仍活在必死的身子里,却当有能力不要再容罪回头来挟制你们、作你们的王,以致于使你们再回头去顺从身子的私欲。也当有能力不要再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工,行不义的事。(那我们该怎么活?) 反倒要像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,要把自己献给神,把你的肢体献给神做工、行义。
  你们已是在恩典(不定罪、罪已经不是问题了)之下的人,不再是律法(留在罪里、被定罪)之下的人了。罪不再是、也必不能再作你们的主了。

三、这一章中有那些是我们在悟性中需要“知道”或“晓得”的真理?不知道会怎样?你知道了吗?每一个知道或晓得各会引入什么行动?带来什么果效?在什么事情上需要用到信心?今天基督徒主要的误解在何处?
  1) 知道我们已经不在罪里、已经归入他的死,与他同埋同复活。这一个大有功效的洗礼,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。(2-4)
  2) 知道罪不能再奴役我们了,它借以奴役我们的工具、就是旧人的罪身,己经不在了、在水里被灭绝了。(5-7)
  3) 知道向罪死只需有一次(也就是说无论你在洗礼时明白多少道理,那一次的死都足够了)。既脱离了罪就与主同复活在神面前。(8-10)
  4) 知道我们有一个新主人、新身分,就是义的奴仆,为的是叫我们得成圣。(15-16)
  我们借着洗礼与罪断绝了关系,罪也不能再做我们的主,这一部分(主的死)都是用“知道”的(你必需用信心持定了悟性中的明白,才能发挥功效)。我们怎样活在神面前(主的复活),却是用信的(在一举一动上持定与主同活的信心,就会经历到与主同活的联合)。
  今天基督徒主要的误解往往在于:神已经不算我们为有罪了(四8),我们自己却不敢站在这个地位上。表现好时没有问题,一遇见软弱就好像又成了律法以下的罪人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以致于常常向罪看自己的活的,向神反看自己是死的。

四、要经历到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”这个宝贵应许,人这头需有满足那些条件?献与归这两个动词有何异同?
  1) “所以不要...”:对一至十二节要有充足的知道与相信。有了“因为知道”才可能“所以不要”。
  2) “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”:当罪借身子诸般私欲发动的时候,要认出它来,不要容了它。在有罪的行为之前,就先从心里除去它,这是极为重要的诀窍。一但从心里容让了它,就会导致行为上的失败。
  3) “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。”:肢体的功用,也不再是为了让罪指使。不要用肢体(比如习惯、随夥等)去引进罪来,不讨神喜悦的事要远离,不要沾染。
  4) “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”:这一个“像”是凭信心做的。圣经中的榜样、圣灵的引导,能使我们知道死里复活是什么样式,其实就是基督的样式,我们应当凭着信心效法他。因此死里复活的人,必然是将自己献给神的人。归与献这两个动词,虽然都是从人这头、向着神自愿发起的行动,但“归”是一个地位,比如我们受洗,从地位上就归入了基督的死,“献”是指着生活里的实际,在每一分钟的生活里、在凡事的一举一动上,都有这死里复活的实际。
  5) “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”:我的眼、我的口、每一个肢体,都当被分别为圣洁的器皿,预备为神所用,也只为他所用。

五、第一节与第十五节的问题有何不同?保罗对这两题回答的重点又有何不同?
  第一节着重于地位上的不可能,我们受洗之后是否可能仍留在罪中?第十五节着重行为上的不该,一个在恩典底下不被定罪的罪人,是否在行为上有回去犯罪的自由。
  对头一个问题,保罗的答案偏重我们与罪之间的关系。如何不容罪作王、罪为何必不能作我们的王。
  对第二个问题,保罗的答案偏重神在我们身上的心意:我们有了一个新的身分,就是义的奴仆(不单是从罪里得释放而已)。我们是一个被义约束的人,守住这个身分去顺从(像死里复活的人、用信心效法道理的模范),能使我们成义、成圣。

六、照这一章看,“成圣”之途是什么?人一信主就立即成圣了吗?成圣之钥是什么?
  人显然不是一信主就立即成圣,不然保罗何必写这些话呢?但人确实一信主就进入了这个成圣的呼召,而成圣之途是献上自己做义的奴仆。罪人居然得以成圣,是出乎神的恩,要点是藉基督胜过罪、献上自己、顺从真理而活、等候盼望荣耀的结局。

七、从“得救”这个观念来看,这一章所说的得救偏重在那方面?与前几章比起来有何不同?我们常听人判断某某人到底得救了没有,这个说法对吗?问题出在哪里?
  这里所说的得救,偏重于从罪里得释放。头四章主要都是在讲从审判里得救。人经历从审判里得救,是不作工的;人经历从罪里得释放,却是要作工的。这不是说人因为自已所作的工才得释放,而是说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,你在悟性上要有充足的明白,在行为上要有献上与顺从,在信心上要有效法与盼望。不然这一个浩大的恩典,在你身上会发挥不出功效来。这绝不是靠行为称义,而是说一个已经称义的人,对自己该有的看法和做为。
  圣经从没有叫我们去判断,一个信耶稣的人(那怕他的见证不佳)得救了没有。“得救”这个词所包含的意义是多方面的(往后还有),一个从审判中得救的人,就已经从罪的权势里得了释放,只是因为前面所述的原因,却不见得能让你看出他从罪里得救的表现来。这时你如果说那人没有得救,是不准确的话。

八、下一章可能讲什么?
  目前所讲的,还都偏重地位上的问题,至于律法、罪、肉体、身子的私欲等因素,在我们身上交会、在生活中的实际的运作是怎么回事,都还未解明。

九、从三、四节的话来看,受洗对于我们有什么功效?与一般人(甚至许多基督徒)对受洗的见解有何不同?由此看来受洗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仪式、或是一道有功效的重要手续?圣经中有无其他任何手续,能为我们达成受洗的功效?
  1)“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”:信主与归入主是不同的,信主是接受耶稣为我所成就的救恩,借着祷告、认罪而得到。归入主是把自己放进基督里面,其功效并不止于赦罪。如同新郎把爱给新妇,新妇得做两件事:1)接受他的爱,2)把自己也完全归给新郎,她不能只做其一不做其二,不然夫妻就不完全,婚姻的意义,第二项尤胜于第一项。而归入主这道重要的手续,不是经由其他方法、正是由浸礼做成的。一但归入了主,主一切的丰富也都成了你的产业。
  2)“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”:归入主又是一件有定点的任务,不能把自己随意往耶稣身旁放一放就算归入主。你不能说我归入耶稣的生、耶稣的神能,甚至不能说归入耶稣的爱(你只能接受、降服于他的爱),人必需很准确地被归入耶稣的死,天上来的洗礼就是在成就这件事。我们知道耶稣不是死在坟墓里,而是死在十字架上,这一个归入,也就是与主同钉十字架、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。一个没有受洗的人,要如何信自己是与基督同死了呢?我们能知道自己与基督同死,实在是洗礼的功效。
  3)“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、和他一同埋葬”:死与埋葬是不同的,却在洗礼中一并成就。埋葬就是被在坟墓里了。为什么要埋葬呢?亚伯拉罕说得好:“给我一块地,我好埋葬我的死人,使他不在我的眼前。”(创廿三4)旧人死了你若不埋,他仍常在你眼前,就会阻挠你。只是我们要从何去得一块地,好埋葬我的死人呢?感谢主,洗礼就是那块地。人不单归入主的死、与他同钉十字架,罪身更在此被埋葬而灭绝,我们才可能不做罪的奴仆。这些是罗马书六章5-8节告诉我们的。
  4)“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”:所谓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也就是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主联合的表现。但这一个联合,不是直接归入他的复活,而是经由洗礼归入他的死、与他一同埋葬的结果。受洗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这里所说的显然不只是个期望(受洗原是期望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),更是个功效(受洗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)。
  5)“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、从死里复活一样”:这是一个很惊人的宣告。洗礼不单有功效,而且是大有功效的。一个罪人对于洗礼,如果在悟性上有足够的明白、信心上有足够的支取,那么这一个洗礼所蕴藏的能力,就足以使他成圣。保罗不是说“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、从死里复活的百分之八十”,而是说“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、从死里复活的百分之百。”
  6) 总结:如果受浸只是个空的仪式、没有实际可观察应用的“手术前、手术后”的功效,那么我们等于是在改写圣经说:“岂不知我们没有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也可以归入他的死么。所以,我们不藉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仍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我们不藉着洗礼,也能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并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。虽然没受洗,我们依然可以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虽然不受洗,我们依然可以是已死的人,脱离了罪。虽然不受洗,我们仍是与基督同死了,也就信必与他同活。”相信没有一位认识神的人会同意这样的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