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记上第二章讨论问题
一、讲故事
二、请把哈拿祷告之内容分析一下,她所说的到底包含了些什么?有什么新的(就是圣经从创世记到路得记尚末被提说过的)观念或字词在其中出现?意义为何?
三、撒母耳的父母是否知道以利二子的恶行?从那些经文中可以获得结论?
四、你如果是撒母耳的父母,会把他交给以利吗?他们的信心从何而来?哈拿的信心旅程在第二章中如何接续?
五、头两章中他的父母如何同工?以利加拿似乎处处听加拿的,他是否仍“是妻子的头”?他们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根基是什么?
六、你觉得孩子能认识神吗?撒母耳年纪这么小,怎么每天事奉耶和华?
七、这一章把撒母耳的成长和以利家的罪交叉起来记载,为什么?有什么启示?
八、以利二子之罪有那些?神最看重那一样?为什么?你同意吗?神这样处置他们(包括以利),是否过重?在律法书中有没有根据?有没有前例?神人为什么不直接向二子说话?
九、以利廿五节的话对不对?以利的过犯又有那些些?你如果是以利、该怎么办?以利家得罪神的根源何在?
十、请把神人的话之内容分析一下,他所说的到底包含了些什么?对今天的我们适用吗?
十一、作结论
撒母耳记上第二章答案
1、请把哈拿祷告之内容分析一下,她所说的到底包含了些什么?有什么新的(就是圣经从创世记到路得记尚末被提说过的)观念或字词在其中出现?意义为何?
可能最突出的观念就是:神不但是以色列家的救主,更是她个人的救主(比较出十不与士五)。最突出的词就是“受膏者”,这是旧约头一次用这个词明指弥赛亚。另外“圣民”这个词也是由她开始用(虽然摩西曾在申三十三3用众圣徒)。可能还有其他。哈拿的经历把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带进了新的地步。她对神有了一个超出众民的认识,因而神也把他的作为心意向加拿显明,包括弥赛亚,并借她的称颂对将来的世代说预言。
2、撒母耳的父母是否知道以利二子的恶行?从那些经文中可以获得结论?
一3;二24
3、你如果是撒母耳的父母,会把他交给以利吗?他们的信心从何而来?哈拿的信心旅程在第二章中如何接续?
他们的信心安息在神的话、应许、会幕里,不因人与环境有所动摇。照想他们必然讨论过这个问题。神的话大过以利的败坏,要不然以利的话怎能兑现?既然如此,神仍在会幕中掌权,而不是以利的二子。从前如此,以后也是这样。基督徒有时经过试练虽然知道感谢神,但他信心反而小了,因他在背后还对自己说了一句“好险!下次千万不要这样!”保罗却“常”是为耶稣被交于死地。他们在这件事上是我们的榜样。奉献是一个每天、每件事上持续不改变的决定,不只是过去曾经做过一次的决定。
h)祷告:从自己的经历中不单认识了行奇事的神,也看见了他在全地的作为,将要拯救、审判世界。
i)恒久:每年一件以弗得,与撒母耳服事上的身量一同成长,不间断的交通。也从不改变她献撒母耳的心。
j)加倍的眷顾:又添三子二女。神就恒久与她同行。
4、头两章中他的父母如何同工?以利加拿似乎处处听加拿的,他是否仍“是妻子的头”?他们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根基是什么?
他们对主与主的话有同样的心志、看见与顺服,这应是夫妻之爱的根基,而不是反过来。年轻人择偶应当切记。今天世人的思想解释丈夫是头就是:以丈夫的主张为主张。许多基督徒甚至把它当律法来守。其实“头”是个不能被更改的实质,不是按表现来评分再决定,更不要用这话来论断人,那是不讨主喜悦的。(主常顺着我们的意思、容让我们,难道他就不是教会的头吗?)若妻子或教会不尊重那实质,就要受亏损、管教。请问哈拿尊重她丈夫吗?她岂是自己拿主张、不与丈夫商量就决定吗?所谓顺服与同心,是先与基督同心、先向主顺服,不然是无益的。圣经里有许多类似的例子,比如以撒与利百加(圣经明言以撒眼目昏花,利百加却没忘记神当初的话)、曾参的父母(士十三23),犹大也得当众人的面对他玛说:她比我更有义。神要用一个婚姻,双方都必需在主前谦卑柔软。今天中国人的婚姻倾向两个极端,或是妇女当家、丈夫一肚子委屈;或是大男人主义,妻子只有认命。殊为可叹。一个真正心里尊主为大的女子,不会不尊重她的丈夫。意见不同时先谦卑自己就会蒙光照。夫妻两人都不可拿圣经的话当砍头刀,来压制对方。已经在吵、已经不是按爱的道理行,先学闭口,不要把主搬出来为自己的血气撑腰。
5、你觉得孩子能认识神吗?撒母耳年纪这么小,怎么每天事奉耶和华?
相信神有心意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在他心里动工,这是做父母很重要的一个信心。父母如果不信(基督徒父母有很多是这样),就会误了孩子,我们不要只知把孩子往好学校送,却不留心他在会幕里的学习、事奉与成长。这里两次说撒母耳“渐渐长大”,我们从小就要让他们知道“人活着、是活在神面前。”他先在以利面前事奉神,21 就说他在耶和华面前,那时他仍是个孩子。26说他得神与人的爱。活在神面前(诚实、敬畏神等)、明白神的爱(认识主)、在人前有好的见证,就是孩子的事奉。成人的以弗得往往穿一辈子,孩子在事奉上的成长却是年年不断的长大、更新。
6、这一章把撒母耳的成长和以利家的罪交叉起来记载,为什么?有什么启示?
恩典与审判是并行的启示,圣经一向是如此。约三16神爱世人,18就说不信的人罪己经定了。来十一7挪亚自己承受了义、同时也定了那世代的罪。这是我们很少思想的一件事,却是很真实的。传福音给人固然是好,不传给人也就是“留下他们的罪”(约廿23),这是我们要留心的。神己定意要立撒母耳代替他们,神对以利二子的心意就只剩下“想要杀他们”。其实他们在神面前早己该死。这就是从恩典中坠落的结果。
7、以利二子之罪有那些?神最看重那一样?为什么?你同意吗?神这样处置他们(包括以利),是否过重?在律法书中有没有根据?有没有前例?神人为什么不直接向二子说话?
践踏祭物(藐视神与祭司的职分)。当年可拉党遭灾则也因小看了会幕里事奉、亲近神的职分(民十六10)。本来人一切的罪因祭司献祭而蒙赦免,如果把这一条回到神面前蒙悦纳的路践踏了,当然比一切的罪更重。祭司要担干犯圣物条例的罪孽(出廿八38)利未人又如同奉献的基督,被当做活祭归主、被赐给亚伦并为众民赎罪的一族(民八19)干犯祭物是死罪(利七25)淫乱也是死罪(利廿),当神讨罪是自父及子(出三十四7),何况以利二子是在其父手下任职。人应长久守在神的恩慈(虽在旧约,神有赦罪的律法、亲近神的道路给他们,乃是极大的恩典)里,落在神的审判之下真是可怕。
8、以利廿五节的话对不对?以利的过犯又有那些些?你如果是以利、该怎么办?以利家得罪神的根源何在?
以利家得罪神从他二子是“恶人、不认识神”开始被数算,撒母耳家则因认识神而蒙福。神给以利的判语在乎“尊重儿子过于尊重我”。利未人本该是不认亲的,主耶稣召门徒时也发出同样的呼召。今天许多人身上有神的呼召,但往往是因为亲人的原故走不出来。人应当趁没有家累的时候就好好跟随主、把自己献给主。廿五节的话初听觉得有理,细想其实有很多错。以利自己就是士师,他怎么不判断自己的儿子呢?他们单从罪行上就该死。人得罪神得看是什么事,也有各样献祭的条例可得赦罪。但有一件事是对的:我们是否“得罪神”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。大卫就是这样一个人,“免得我得罪你”说得真好,我们却常常没放在心上。约伯为儿女献祭,希西家为病求恩,尼尼微人披麻蒙灰得赦,大卫更不用说,以利却不到神面前悔恨,只听听说说就作罢。到后面三18他回答撒母耳的话时,更突显了那个消极心态。这是服事主之人的大忌,千万不要成了像以利一样的“神职人员”、把服事主当成我家的铁饭碗。
9、请把神人的话之内容分析一下,他所说的到底包含了些什么?对今天的我们适用吗?
没有追想(弗二11-13)
没有醒悟
没有明白神的作为心意
配不上所蒙的召(身分与职分)
没有盼望那“使以色列人享福”的将来